信息公开规定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申请公开
36365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6-03-16 稿件作者: 稿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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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通信管理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由省通信管理局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省通信管理局编制了《36365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36365官网”(www.hzduoshan.com)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信息分类依据《条例》第九、十、十一、十二条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职能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信息采用多级类目编排,编排原则参考了《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试行)》。

省通信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机关概况、局领导成员及分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

(二)政策法规:主要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三)政务公开:主要包括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指南、目录等。

(四)专题工作:主要包括行风建设、宽带中国专项行动、村通工程、信息消费。

(五)自身建设:主要是局机关自身建设相关的内容。

(六)图片新闻。

(七)工作动态。

(八)行业管理:主要包括电信管理、互联网管理与网络安全、通信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九)职业技能鉴定。

(十)工程质量监督。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省通信管理局编制了《36365官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36365官网门户网站(www.hzduoshan.com)上查阅《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省通信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形式。省通信管理局门户网站的网址为(www.hzduoshan.com)。

省通信管理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若有条件时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在公共媒体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省通信管理局在西宁市南大街71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接待处(局办公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处查阅省通信管理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大街71号,联系电话:0971-8206711,邮编:810000

3.省通信管理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特殊规定信息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不少于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省通信管理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查阅。

●公开时限

省通信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省通信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省通信管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省通信管理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书面填写《36365官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表1)。《申请表》电子版可以在省通信管理局网站(www.hzduoshan.com)政务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省通信管理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省通信管理局暂不受理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省通信管理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省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省通信管理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见附表2)。

省通信管理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省通信管理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省通信管理局依申请提供信息,除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也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受理机构)为:

36365官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大街71号;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电话:0971-8206711

传真电话:0971-820670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省通信管理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省通信管理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省通信管理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省通信管理局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8206705

传真电话:8206700

邮政编码:81000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部门、检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下载:1、36365官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36365官网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doc